山东互联网金融机构将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2017-07-14 16:35:41

[导读] 《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将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建立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与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消费者保护体系和协调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稳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

 

“互联网+”普惠金融方面。《意见》提出,将借助数据信息技术,降低普惠金融的信息、经营和管理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金融服务的电子化水平,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降低运营成本,向农村地区延伸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紧密结合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需求,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

 

《意见》强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组织,明确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落实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组建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要将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接入央行征信体系。

 

《意见》明确,将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典当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

 

此外,《意见》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将制定出台P2P网络借贷、互联网私募股权等监管细则,建立健全衔接紧密、切实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服务体系,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普惠作用创造条件。来源:蓝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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