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2017-10-20 09:34:45

[导读] 《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就供应链创新发展出台指导性文件
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供应链金融、绿色供应链和全球供应链三大领域,《意见》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在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意见》明确,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央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

 

   在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方面,《意见》要求,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央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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