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深圳再发通知要求P2P加快整改

2017-12-29 10:09:42

[导读] 广州监管部门和深圳互金协会的上述通知,意味着网贷合规整改正进入收尾阶段,从上述通知的时间节点看,广东地区备案工作或将于2018年春节前后正式启动。


    122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督促
网贷机构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区内网贷机构对业务进行自查,并于20181月初报至协会。这是继25日广州市金融局要求网贷机构加快整改进度后,广东网贷重镇再次督促平台加快合规整改。这可能意味着P2P备案工作即将在新年前后正式启动。

 

   “通知”强调,网贷机构要规范开展业务,加快合规整改。

 

   (一)网贷机构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其次,“通知”要求,网贷机构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报送“现金贷”业务规模、存量违规业务规模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助贷”机构应报送业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141号文要求规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相关报告应于201815日前报送至协会。

 

    最后,“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对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合作业务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1813日前报送至协会。

 

    另据网贷天眼报道,1225日,广州市金融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省互金整治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和参与“现金贷”业务相关通知的函》(以下简称《验收函》)。《验收函》要求,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应价促各网贷机构加快整改进度,如P2P平台整改计划中整改完成时间与57号文相冲突的,须要求机构调整整改完成时间,原则上在20182月底前完成。

 

    广州监管部门和深圳互金协会的上述通知,意味着网贷合规整改正进入收尾阶段,从上述通知的时间节点看,广东地区备案工作或将于2018年春节前后正式启动。来源: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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