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开放12大举措公布,鼓励汽车金融引入外资

2018-04-16 10:51:40

[导读] 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
论坛宣布中国金融开放12大具体举措,6项预计上半年落实,5项年内落实,还有沪伦通争取年内开通。


         六项预计上半年落实的开放措施是:


          1、 取消银行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2、 将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3、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4、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4倍,也就是说
沪股通港股通每日的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人民币。


          5、允许符合条件的
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公租业务。


          6、放开
外资保险经济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五项年底前落实的举措是:


         1、鼓励在信
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2、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3、大幅度的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4、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5、全面取消外资
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易纲还表示,目前中英两国沪伦通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
2018年内开通沪伦通。


           以下为易纲博鳌讲话实录:


            易纲:我希望借这个机会宣布我们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在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的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金融业的开放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第二个原则就是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我们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第三个原则就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得我们金融监管的能力要与开放的程度相匹配。根据习主席所说的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六点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要在未来的几个月就落实。


              第一、
取消银行和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第二、
将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
5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4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港股通每日的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人民币。


            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
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租业务。


           第六,放开外资保险经济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以上这六条就是未来几个月就要落实,我预计到今年
630号这些措施将大部分开始落实了。到今年年底以前,我们还将推出下列措施,以下这几条是今年年底以前需要落实的。


           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
融资投资公司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第三,大幅度的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第五,全面取消外资
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我很高兴的宣布经过中英两国双方共同的努力,目前沪轮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在座的证监会的副主席方兴海先生也在座,我们争取在
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
另外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都在有序的推进,比如说我们以前宣布的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以及对外资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这一些以前已经宣布措施的落实正在扎实的推进。目前人民银行和各部门都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上述的时间点要落实实施,为了促进金融业开放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我们还将做好配套工作。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就是在扩
大金融开放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有些朋友认为国民打开是不是监管就放松了?千万不要有这种担心,我们开放,实际上监管是加强的。这个开放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放宽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同时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不管是什么所有制,我们都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大家知道金融是一个牌照业务,做金融业务是要有资格的,那么对这种金融的牌照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服务的牌照是严格管理的,是有准入资格的,所以对内外资是实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这一点请大家放心。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我们可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升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的实现全球化和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谢谢。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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